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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直属普通高中: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信息,教育部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正式运行之前,建立全国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过渡性数据库。数据库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插件(以下简称“信息采集插件”)进行采集。根据教育部要求,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和201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信息采集培训与填报工作
信息管理是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采集质量和效率也是考核评价各地学生资助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尽快组织当地信息采集插件培训,确保此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并如期完成;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采集插件的数据校验等功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其他资助信息,所有上报信息须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同时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3.县级和地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严格审核本级所辖学校和下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资助信息,确保本级汇总后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4.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分市逐一验收上报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验收不合格者一律退回。
二、本次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本次信息采集主要是补报2010年秋季学期和201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具体包括: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见附件1)
2.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三、 信息采集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填报时要认真阅读表下注释,按照要求填报,填报的数据均为实际发生数,不得以上级下达计划数直接填报。
2.各地无论是否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都要按照附件1至附件4的格式填报所有数据,并使用“信息采集插件”验证各项数据格式,验证无误后才能上报。
3.附件1和附件2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以光盘形式上报省中心。
4.附件3和附件4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以纸质形式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并刻录在光盘中。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直属普通高中务必于2011年12月22日前将上述所有信息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周芳,联系电话:0571-88008631。
附件1:2010年秋季学期——201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附件2:2010年秋季学期——201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
附件3: 年 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
附件4: 年 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文件附件请点击下面链接下载: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统计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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