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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谣言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谣言。人们最想探究的通常是:为什么会有谣言?它是怎么来的?较早对谣言作出针对性研究的是两位心理学家—美国人G.W.Allport和LeoPostman,他们在1948年出版了具有开创性意义的《谣言心理学》。之所以会有这项研究,起因也是有针对性的:二战期间有许多令盟军高层头疼的谣言,人们迫切希望能了解其发生机制,以便做出应对并制止不必要的恐慌。
《谣言心理学》的主要贡献是指出了谣言发生学原理:当人们想理解并简化许多接踵而来又发展迅速的复杂事件时,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强大的动力,要求他们精简相关的信息并迅速传播给同样关心此事的人。在信息被不断加工的过程中,事实就被不断扭曲甚至颠倒了,最后只剩下一个使所有人都能理解的核心信息,而这个核心信息常常与人群早已秉持的观念或成见相吻合(他们常常产生一种“果然不出我所料”的错误意识)。相关的心理实验证明,信息中提及的特定时间、地点和专属名称是最容易被歪曲的,因为这些特定的信息最不便记忆和传播。
法国学者诺埃尔·卡普费雷的《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根据前人的研究,概括出了一个经常被引用的谣言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含糊不清。简言之,你极为关心却又不了解的事件,最容易引发谣言。
谣言的传播
谣言的传播事实上勾勒出了一个社区的边界,因为某一主题的谣言只会在持有相同观念的人群中传播。这在抢盐活动中也表露无遗:抢盐引发的恐慌,基本都在中国国内,在美国等地抢购食盐的,也大多是华人。
谣言经常是一个社区非常关注的信息,人们总是想把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亲友。在传统社会,由于交通条件和传播手段的局限,一则谣言可能需要数年才能传播到全国,但在今天则会缩短到一天甚至几个小时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说,谣言是一个最古老、生命力最顽强的传媒,总能以所处时代最快的速度传播出尽可能多的信息。
《谣言心理学》和《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都指出一个重要事实:一个虚假信息和一个真实信息在传播中是完全一样的。认为“有真相,则谣言不攻自破”的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面对汹涌而来的信息,人们通常完全无法鉴别哪个才是真相。何况,谣言常常自称它才是真相。在传播过程中,并不是说真相就能自动击败谣言,相反,它和谣言是平等的,对公众来说常常只是“又多了一条信息”而已。辟谣从来都不是一个信息的消除,而只是添加了一个信息。更糟的是,辟谣有时适得其反:如果一个公司试图澄清一则有关公司处于困境的谣言,更多的人可能反而会相信这个谣言。任何证据也不能使谣言闭嘴,因为从本质上说,谣言是不需要证据的。
信息自由流通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众的信息鉴别能力并削弱了谣言生存的环境(在信息流通受限的战争期间谣言更盛),但谣言也同样得以自由流通。在美国,由肯尼迪遇刺案引发的谣言从未平息,人们相信形形色色的说法,无人知道哪个才是真相,而美国官方关于凶手单独作案的说法始终未能说服一部分美国公众。在这里,鉴别真假并不取决于信息在客观上的真实性,而取决于一个社会标准:“凡是群体一致认为是真实的,便是真实的。”
谣言政治学
很多学者都指出,谣言是一种反权力,即官方发言之外的发言—无论这个“官方”指的是政府、大企业还是明星。谣言之所以在一般人的概念里是一个负面、贬义、道德可疑的名词,就在于始终有一个真相、一个官方说法在那里和它进行对比,后者通常都在不断地(有时是徒劳地)驳斥、抨击、打压谣言,以确保自己作为唯一正确的声音存在—不仅在政治斗争领域如此,在经济和文化领域同样如此。
1979年,伊朗国王巴列维下台的直接导火索,就是一个贫民窟电影院起火引发的大量政治谣言。对于这类谣言,政治权力往往很难迅速有效地予以应对,除非将谣言的矛头进行转移—罗马帝国时代,罗马城内的一次火灾之后,谣言说这是暴君尼禄为了取乐而点火焚烧所致,尼禄得知后发起一个反谣言,嫁祸于比他更不受欢迎的基督徒。在这里,尼禄的应对办法不是反对谣言,而是利用谣言,这个手法后来也常被使用。
另一种政治谣言不涉及社会骚动,但同样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这在西方的竞选中尤为常见,马克·吐温的小说《竞选州长》就生动地说明了谣言如何被用于政治竞选的目的。经常有一些谣言被捏造出来攻击、反对、敌视有关的候选人。例如美国2008年总统大选中,针对双方候选人都有许多谣言,如声称奥巴马并非在美国出生(这样他将丧失参选资格)、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萨拉·佩林认为非洲是一个国家(这是为了攻击、嘲笑她对外交的无知)。由于这些谣言迎合了一些人对候选人的偏见,因此被不少人采信。
作为奥巴马政府信息与规制事务办公室主任,桑斯坦本人对这些问题无疑十分关注。在《谣言》一书中,他提出了依靠法律来制约谣言,并通过对谣言的发生机制和传播过程的了解来控制其危害性。但他也知道这一办法有其限度,因为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为了保护言论自由,我们需要保护虚假说法。”美国法学家卡尔文在其《美国的言论自由》中更是明确反对用法律来监控谣言,因为他坚定地认为:“法律中是否包含煽动性诽谤这一概念,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性质……如果这个社会把煽动性诽谤视作违法行为,那么无论其他方面的特征是什么,它都不能称作自由社会。”
或许可以这么说:谣言就像是一个与社会肌体共生的病毒,它极其古老而顽强,没有哪个社会能清除掉谣言—事实上它有时还需要谣言。如果我们真正理解了谣言,也就理解了产生它的那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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