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各中小学:
现将省市关于《特殊教育教师自制教具和优秀德育案例评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落实人员负责自制教具和优秀德育案例的撰写工作,要求:城区、镇级小学、初中每所学校各上报1件特殊教育教师自制教具,1个优秀德育案例评比。请在11月13日前将自制教具、德育案例送交教育科(二),以便及时上交市教育局。
磐安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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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三届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自制教具和优秀德育案例评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