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小学、局属单位、幼儿园:
2008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县级评审和市省级推荐工作将于11月中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2008年度完成的省市县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成果应如数上报。
二、省市级课题成果送审的具体事项见附件,成果经县教科所初评并表决后上送市教科所评审。省市级成果每项一式16份,于11月7日前报送县教科所,并附学校省市结题课题汇总表(用Excel格式制作发至chdm1688@163、com.)。
三、县级课题成果一式二份,于11月15日前上送县教科所,并附学校结题课题汇总表。县级课题成果报告写作形式参照市级要求。在上送书面课题报告的同时将成果报告及汇总表(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制作)一起发至chdm1688@163、com.
磐 安 县 教 科 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送审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