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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教办、局属单位、幼儿园:
根据市教规[2008]9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好2009年度省、市、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今年的课题申报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省里特别增设了省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省体、卫、艺专项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种类:
1、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市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4、省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5、省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6、市教科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7、县教科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申报课题范围包括:教科综合、基教、职成教、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中小学(幼教)教学业务类等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省市课题的具体条件请参阅附件1,县级课题申报条件也按省市课题申报条件执行。
三、申报截止时间:
省、市规划课题为2008年10月25日,县规划课题为2008年11月5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的申报表不进入本次评审。
四、申报程序:
1、索取《申报表》:《申报表》均可在省、市、县教育网下载。
2、填写《申报表》:申报人认真逐项填写申报表,并制订出详细研究方案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
3. 送申报材料
申报人将《申报表》及研究方案的书面材料省级一式六份、市级一式三份,县级一式二份,《申报2009年课题分类汇总表》一份(并用excell格式制作发邮件至chdm1688@163.com,),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教科规划办,接受我办与市教科所的初审和评委会的复审。
4. 交评审费
课题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除申报县级课题外应交纳课题初审、复审费,市级的70元/项,申报省级的170元/项(含省评审费100元/项)。
未按以上要求报送或《申报表》未加盖学校部门印章的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五、申报名额:
根据市里规定,再结合我县实际,各级课题的申报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1)省重点及规划课题及市重点课题:各单位可报1项。
(3)市级规划课题:县属及城区学校可报1—2项,其他学校为1项。
(3)县级规划课题:每个单位一般为2—3项,县属及城区学校可适当增加。
(4)省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省体、卫、艺专项课题不受上述限制。
六、其它
1.、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县规划办(在教科所)直接联系(联系电话:4652612)。
附件1:关于做好省市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磐安县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 审 表
磐安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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