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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标准》,确保学校体育课时的开齐开足,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体育锻炼一小时,同时及时掌握我县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发展动态,各校应及时制定实施《标准》计划和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在9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完成数据的测试、统计、上报工作(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公布的上报成功学校名单为准),并随时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督查。
磐安县教育局教育科
200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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