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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县实验小学举行
二、协办单位
县实验小学
三、分组:1、城区组:直属单位、县属学校;
2、农村组:各乡、镇中小学。
四、竞赛项目
设:男单、女单、男团、女团。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男、女各4名。
(二)参赛规定:
l、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基层工会会员(编外教职工要进行资格审查)。
2、比赛时,运动员凭《身份证》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城区组:团体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四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加附加赛。
农村组:团体赛进行循环赛。
(二)单打进行淘汰加附加赛。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下列规定:
1、团体:每场五盘三胜制,每盘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
2、单项: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
3、比赛使用40mm三星红双喜白色乒乓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城区组: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六名。
农村组:团体、个人按参赛队或人数的60%录取名次。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队于9 月 30日前报名单一式一份报寄县教育工会,逾期不予参赛。报名单一经报出不得更改。运动员的报名顺序由强到弱依次排列;
(二)报到时间:各代表队于2008年10月31日下午3时前到县教育工会报到,3时整在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18时30分整开始比赛。
(三)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员由县教育工会聘请。
十、经费
各参赛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竞赛公用经费由县教育工会列支。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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